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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神之亂!COMEBUY遭商標蟑螂提告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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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1. 「海神」商標遭搶註!COMEBUY挨告求償2300萬 2. COMEBUY可能的答辯策略 3. 原告滿頭問號的訴訟策略? 4. 誰能坐上海神王座?
知名手搖飲品牌COMEBUY因使用「海神」作為茶飲品名,遭擁有「海神」茶葉商標的原告提告,求償逾2,300萬元並波及全台約140家加盟店。原告採大規模提告策略,導致舉證與訴訟成本高昂,甚至因訴訟標的膨脹,遭法院要求補繳近200萬裁判費。雙方爭議引發「海神之亂」,訴訟攻防持續延燒。
  • 1. 「海神」商標遭搶註!COMEBUY挨告求償2300萬

    知名手搖飲品牌COMEBUY被提告,原告主張其所持有的「海神」商標遭COMEBUY侵權,向COMEBUY總公司及全台約140間加盟主求償2,300萬餘元(新聞來源)。COMEBUY因而將「海神」茶正名為「嗨神」。

    如此是否構成商標侵權?COMEBUY有何抗辯空間?而原告的大規模提告策略是否會反而自損其勢?

  • 2. COMEBUY可能的答辯策略

    (1) 【茶葉】與【茶飲品】是否為相同或類似商品?

    COMEBUY主要販售【茶飲品】,而原告「海神」商標之商品類組僅限於【茶葉】。茶葉雖為茶飲原料,但商品用途、消費場景、市場通路皆不同。若無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則不易構成商標侵權。

    (2) 「海神」屬描述性用語,合理使用無侵權

    「海神」一詞具有神話意象,也常用於形容飲品風味「清涼」、「強勁」、「淡雅」。若僅作為商品描述,或作為單一飲品命名,屬描述性或指示性合理使用,不構成侵權。

    (3) 善意先使用

    若COMEBUY能證明早於原告申請商標前,即已公開使用「海神」作為商品名稱,並無混淆消費者之意圖,則可主張「善意先使用」抗辯。

  • 3. 原告滿頭問號的訴訟策略?

    (1) 一次提告全台加盟主,舉證、書狀成本累死人?

    原告可能聽從律師建議,選擇將全台近140位加盟主列為被告,一網打盡。然如此若被告不選定當事人為訴訟代表,則每一次法院寄開庭通知,以及原告每一次的書狀往來,都要寄百餘份重複的訴訟文件,不僅沒有效率,且浪費司法資源,甚至要全台跑透透來蒐證。

    先不論訴訟成敗,這種大規模「地毯式提告」,雖聲勢浩大,卻產生高昂的舉證、書狀準備成本,不僅耗費心力,更容易讓法官產生「濫訴」觀感。倒不如先對總公司提告,勝訴確定後,再陸續跟其他加盟求償。

    (2) 高達200萬之裁判費?

    原告原先僅請求2,300萬餘元,後續卻追加無謂的訴訟標的,如要求不得再使用海神商標、刊登判決主文等。法院認定原告之整體訴訟請求高達2億6,000多萬元,要求補繳裁判費196萬元。原告不服,對於補繳裁判費之裁定提起抗告。

    看起來原告律師又再度搬石頭砸自己腳,除了造成法官觀感不佳外,又幫自己製造了新的問題。

  • 4. 誰能坐上海神王座?

    海神之亂,COMEBUY或許確有疏失未即時申請商標,但原告方的訴訟策略,從彼得律師多年的商標訴訟經驗中觀察,實在不是好的應對方法。這場海神之亂,可謂之浪潮洶湧,誰才是正統的海神三叉戟繼承人,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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