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律專欄 > 網路平台 > 資料治理法簡介

法律專欄Column

資料治理法簡介

分享到
發佈日期:2025/02/20

目錄

1. 緣起 2. 資料治理法之立法特色 3. 資料治理法之影響
歐盟《資料治理法》於2023年9月24日生效,旨在建立安全的資料共享環境。其立法特色包括「資料利他主義」,允許個人或企業在自願且無償的情況下共享數據,以實現公共利益;以及「資料中介服務」,透過單一資訊點與單一近用點提供透明且安全的數據查詢與共享機制。資料治理法作為政策導向的立法,致力於提升資料可用性,促進公私部門合作,並反映歐盟整合數位資訊及強化單一市場的發展目標。
  • 1. 緣起

    歐盟資料治理法(Data Governance Act,簡稱DGA)於2023年9月24日生效,旨在為跨產業與成員國間資料共享建立安全的環境,並透過促進資料流通,推動製造業、文化資產、農業及衛生等領域資料共享程度之發展。

  • 2. 資料治理法之立法特色

    (1) 資料利他主義(data altruism):

    資料主體基於自願且無償的情況下,同意他人得處理或利用其所持有的個人資料;或資料持有者在不尋求補償的情況下允許他人得利用其所有的非個人資料(non-personal data)。主要目的以實現公共利益為目標。

    (2) 建置資料中介服務(data intermediation):

    讓企業和個人透過這些平台安全共享數據。如單一資訊點(Single Information Point,,簡稱SIP),以電子方式公開透明地提供資料清單、資料來源及相關描述,提供中小新創企業資料查詢管道;單一近用點(Single Access Point,簡稱SAP),提供可搜尋公部門資料的電子登記機制(a searchable electronic register of public-sector data),讓使用者得直接搜尋各會員國單一資訊點(SIP)中所提供的資料及相關資訊。

  • 3. 資料治理法之影響

    DGA是一個政策導向的立法,在歐盟資料戰略中,希望透過資源整合及共享的方式,建立一套能提升資料可利用性和促進公私部門間資料共享的機制。雖然不至於直接影響我國業者,但可自此觀察出歐盟對於整合數位資訊以及網路平台單一市場之野心。

上一頁
TOP